成都博润白癜风医院历史问题整改与合规经营公示

文件编号:CDBR-GS-2026-01
一、公示前言

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合规经营管理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、患者及网络公众监督,消除历史信息滞后偏差,本院对历年市场监管、舆情投诉、行政处罚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、整改并闭环留存。截至本公示日期,下表所列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结案(以监管文书及回执为准),并已建立长效管控机制。网络历史留存信息仅为过往记录,不代表本院当前经营及诊疗服务现状。本公示动态更新,新增问题将持续增补公示,保证信息公开、透明、可追溯。

二、监督反馈渠道

院长监督投诉信箱/电话:2964745733@qq.com、028-88199999(医务合规对接邮箱,3 个工作日内回复,附就诊号/联系方式)

监督反馈说明:本院设立专属院长投诉反馈渠道,针对诊疗服务、收费标准、医护服务、宣传咨询等所有问题,均可通过官方信箱/电话反馈。医院专人对接核实、限时处理、闭环回访,持续优化就医体验与服务合规管理。

院长监督投诉电话 028-88199999 2964745733@qq.com
三、历史处罚及舆情投诉整改闭环公示表

说明:本表持续保留、动态更新,新增问题按时间倒序在表格下方新增,不删除、不覆盖、不修改原始记录,保证公示真实性、连续性。

1 行政处罚 已整改 · 已结案
问题发生时间
2021 年 08 月 06 日(立案)/ 2021 年 08 月 23 日(调查终结)
官方文书/舆情来源
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成武市监罚〔2021〕03-23 号;案件由武侯区市监局法规科承办。文书原件 PDF 公示于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门户网站 www.cdwh.gov.cn
问题核心概述
医院一楼大厅两侧宣传栏展示涉嫌虚假宣传内容:(1)右侧「专病专研 NO.1 专科专治」栏含有"西南地区白癜风临床科学研究中坚力量""已申请省部级课题 2 项、市级科研课题 4 项、发表论文 15 篇、发明专利 17 项"等表述,实际仅 11 项专利持有证书,另 6 项尚在申请中;(2)左侧「国内外指导会诊专家」栏所展示的 6 位境外专家头衔与实际身份、执业机构、关联性严重不符(具体身份以处罚决定书为准);(3)药品库房内中药饮片与无标识粉末状物品混合堆放,部分医疗器械机身上无任何标识。
官方处理结果
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《药品管理法》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立案调查并做出行政处罚,案件由武侯区市监局法规科按一般程序结案,处罚结果已告知当事人。
院内专项整改措施
1. 当日拆除一楼大厅「专病专研 NO.1 专科专治」与「国内外指导会诊专家」两块宣传栏,重新制作的院内宣传栏一律删除 NO.1、唯一、第一、首家、西南唯一、中坚力量等绝对化用语;2. 全院科普/宣传物料按已取得专利证书的项目白名单整理,未取得专利证书的发明一律不进入对外宣传表述,对应《专利证书台账》《对外宣传表述审校表》归档;3. 药品库房按 GMP 标准分区整改,中药饮片、外用药品、内服药品物理隔离堆放,无标识粉末状物品单独存放、贴标、退回上游或合规销毁;医疗器械标识系统全面重做,无机身标号设备停止使用;4. 上线「院内广告发布三级审核」流程:内容初稿→合规复核→院方终审签字,违禁用语实行一票否决;5. 主动向武侯区市监局法规科递交整改回执并接受复查,医务科、法务科联合签发《合规自查报告》(编号 CDBR-2021-COM-07)并归档。
整改完成时间
2021 年 08 月 30 日
结案回执/佐证材料
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接受整改回执,本案已结案归档;整改前后照片、宣传栏拆除记录、药品库房分区改造照片、《合规自查报告》原件留存医院档案室,可备查;原始档案号:成武市监罚〔2021〕03-23 号。
当前状态
已整改 · 已结案
2 行政处罚 已整改 · 已结案(历史存档项)
问题发生时间
2014 年 02 月 17 日(核查)/ 2014 年 02 月 19 日(医院做出整改承诺)
官方文书/舆情来源
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(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)《2014 年成都医疗机构互联网广告清理专项行动》;媒体报道存档:中国新闻网 2014-02-19《成都 15 家医疗机构涉虚假宣传被查 违规广告仍未消失》,记者向鹤玲
问题核心概述
医院官方网站在当时版本介绍中含有:"经卫生部批准,西南地区以白癜风疾病为唯一对象的专业科研与医疗机构""临床有效率始终保持在 98% 以上"等绝对化用语与未经核准的数据表述,被四川省工商局列入 15 家涉嫌互联网虚假宣传的医疗机构名单。
官方处理结果
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(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)依《广告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予以立案查处,依据相关法规处以罚款(具体罚款金额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件为准);医院现场承诺三天内全部整改完毕、相关网页下线、规范对外用语。
院内专项整改措施
1. 官网删除"唯一""98% 以上""最专业""NO.1"等绝对化与未经核准用语,相关链接全部下线;2. 出台院内首版《对外宣传用语白名单》与禁用词清单,明确"治愈率/有效率/根治/第几"等表述一律需医务科二次审签;3. 设立月度合规自查节点,由医务科牵头对院内所有宣传渠道(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印刷物料、第三方推广)做合规抽检;4. 建立违规用语处罚细则,对违规稿件责任人按情节扣减绩效,触犯《广告法》情形的移交监管部门处理。
整改完成时间
2014 年 02 月 22 日(医院对外承诺日)
结案回执/佐证材料
中国新闻网 2014-02-19 报道存档可检索;医院当时对外公告、整改前后的官网截图已归入院史档案;院内科室档案编号 BORUN-2014-PR-002;该事件距今逾 11 年,已结案多年,归类为"历史已结案"备查项。
当前状态
已整改 · 已结案(历史存档项)
3 网络舆情投诉 已优化 · 已建立长效机制
问题发生时间
2024 年某月(入院就诊)/ 2025 年 12 月 08 日(啄木鸟正式投诉)/ 2026 年 06 月 22 日(武侯区市场监管局回复)
官方文书/舆情来源
中国网·啄木鸟投诉平台(投诉编号 1765178940355,可在啄木鸟平台公开检索);问政四川群众呼声栏目(ly.scol.com.cn,公开检索);回复单位: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健康局、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。投诉人身份信息已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去识别化处理,原始身份以监管存档为准、原文不公开发布。
问题核心概述
投诉人自述 2024 年某月因白癜风到院就诊,对诊疗体验、收费告知与疗效预期沟通存在异议,并反映后续治疗费用额度超出预期。投诉人身份信息已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去识别化处理,原始身份以监管存档为准、原文不公开发布。事实经过、责任认定与定性以监管部门最终调查结论为准;本院不接受医院自贴的违规标签。
官方处理结果
1.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-06-22 在问政四川公开回复(原文):「经核查,商家有相关证照及明码标价;关于虚假宣传、诱导消费问题,因您未提供任何证据材料,我局无法核实举报事项真实性;如您有确切证据,我们将跟进调查核实处理」;2. 武侯区卫健局同步将线索纳入机构合规排查,要求医院进一步规范收费告知、客户回访、医疗广告审批流程;3. 中国网·啄木鸟投诉平台记录该投诉处理中,平台已审核通过,相关部门将依据补充证据持续跟进。
院内专项整改措施
1. 全院收费实施「先告知·后签字·再缴费」三步流程,医师面诊后出具分项目明细报价单,新增任何检查、治疗、药品均需患者当面签字确认;2. 修订《白斑诊疗医师沟通话术》,要求医师不得对患者作超出诊疗规范的承诺,不得回避治疗费用、周期、复发概率等核心提问;3. 建立 308 激光、增强免疫针剂、中药光疗等组合治疗项目的知情同意书与「治疗前-治疗中-治疗后」三段告知模板;4. 对涉事医师已开展合规谈话与二次培训,培训记录归档于医务科《医师合规培训档案》;5. 上线 24 小时线上投诉通道与「啄木鸟 / 问政四川 / 院长信箱」三个并行入口,投诉响应时长不超过 2 小时,3 个工作日内回复;6. 完善「云朵计划」「白斑关爱基金」援助申请公开入口,将困难患者的费用减免机制铺到门诊大厅、官网首页、公众号底栏三处醒目位置;7. 所有争议病例纳入「客户回访闭环」台账,留存 24 个月,可备后续监管核查。
整改完成时间
长效机制滚动建立,常态化运行;事件性专项整改于 2024 年内完成首轮,2026 年内完成第二轮升级并稳定运行。
结案回执/佐证材料
(1)公开渠道归档:啄木鸟投诉编号 1765178940355、问政四川相关公开投诉帖、武侯区市监局 2026-06-22 在问政四川发布的公开回复;(2)内部材料归档:《白斑诊疗医师沟通话术》《治疗前-中-后三段告知模板》、医师合规培训档案、当事患者回访台账(24 个月)、院长信箱投诉处理记录、院内「白斑关爱基金」援助申请审批流程;(3)流程文件:本院《合规自查报告》已归档。涉及投诉人个人身份信息的材料按 PIPL 单独存档,仅供监管核查使用,不对外发布。
当前状态
已优化 · 已建立长效机制
后续新增 持续新增 动态判定状态
问题发生时间
动态更新
官方文书/舆情来源
动态更新
问题核心概述
动态更新
官方处理结果
动态更新
院内专项整改措施
动态更新
整改完成时间
动态更新
结案回执/佐证材料
动态更新
四、长效合规管控机制

针对历史问题,本院已建立常态化、长效化合规管理体系,最大限度降低同类问题复发风险:

  • 设备合规机制:建立医疗器械日查、周检、月维保、季核验标准化台账,专人专岗负责,全程留痕归档
  • 内容审核机制:实行内容初稿-合规复核-院方终审三级审核制度,防范虚假宣传、绝对化用语、政策虚构等问题
  • 收费透明机制:全院价目公示,诊疗方案、收费明细提前告知,自愿选择,无隐形消费,规范退费流程
  • 服务优化机制:常态化医护服务培训、病情及疗效预期标准化告知、患者全程随访管理
  • 舆情自查机制:每日全网舆情监测、月度合规复盘、季度公示更新,及时响应患者诉求
五、公示结尾

综上,截至本公示日期,本院已公示的历史行政处罚、网络舆情投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结案(以监管文书及回执为准)。过往网络滞后信息仅为历史存档内容,与医院现阶段合规经营、诊疗服务现状无关联。本院将持续依法依规执业,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,持续优化医疗服务质量。

本公示所列为本院部分历史事项的摘要,不构成完整清单。本院完整的监管记录、行政处罚信息与信用状况,一律以下列官方渠道公示内容为准,核实入口如下:

  • 1.信用中国(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)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 —— 行政处罚、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记录
  • 2.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://www.gsxt.gov.cn/ —— 工商登记信息、股东及出资、经营范围
  • 3.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://scjgj.sc.gov.cn/ —— 省级市场监管与行政处罚公示
  • 4.信用中国(四川)https://credit.sc.gov.cn/ —— 四川省行政信用信息公示
  • 5.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(信用成都)https://credit.chengdu.gov.cn/ —— 成都市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
  • 6.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.cdwh.gov.cn —— 行政处罚文书原件 PDF(含成武市监罚〔2021〕03-23 号)
  • 7.问政四川·群众呼声栏目 https://ly.scol.com.cn/ —— 政民互动与投诉办件公开回复(含武侯区市场监管局 2026-06-22 公开回复)
  • 8.监管与投诉热线:12315(消费者投诉举报)、12345(市民服务热线)、12320(卫生健康服务热线)
说明

上述八项均为独立运营的官方渠道,本院不参与其信息录入与更新,亦不对各平台收录范围与更新时效承担责任。凡本公示内容与上述平台原文不一致的,以平台官方原文为准。啄木鸟投诉平台相关记录,可凭投诉编号 1765178940355 在平台内检索核实。

公示单位:成都博润白癜风医院(盖章)
最新公示日期:2026 年 09 月 10 日
六、医院主体信息(官方公示口径)
  • 机构主体名称成都博润白癜风医院(成都博润白癜风医院有限公司,两名为同一法人主体的对外与工商登记简称)
  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全称成都博润白癜风医院 / 成都博润白癜风医学研究院附属医院
  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号56718803251010719A1002
  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567188032P
  • 法定代表人/登记负责人孟中平
  • 执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佳灵路 6 号(地铁 3 号线红牌楼站 D 口出,沿道路绕行步行约 310 米)
  • 官方网站https://cdbrbdf120.com/
  • 微信公众号成都博润白癜风医院官方(微信号:cdsbrbdfyy)
  • 官方咨询电话400-005-7879 / 028-85000194
  • 医务合规电子邮箱2964745733@qq.com
  • 门诊时间春夏 8:00–18:00 / 秋冬 8:30–17:30;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接诊。
  • 医保资质非医保定点单位(自费医疗机构),所有收费项目院内电子屏与价目表全公示。
  • 专病定位仅开设白癜风专病门诊与光疗/中医理疗/外科等配套业务,不接诊湿疹、皮炎、痤疮等普通皮肤病。
  • 整体状态说明截至本公示日期,本院已公示的历史处罚、网络舆情投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结案(以监管文书及回执为准);过往网络滞后信息仅为历史存档,与医院现阶段合规经营、诊疗服务现状无关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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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主体说明】成都博润白癜风医院即成都博润白癜风医院有限公司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510107567188032P。同一家、同一团队。官方网站:https://cdbrbdf120.com/
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法规,不作根治、快速消斑、永不复发等绝对化疗效承诺;所有诊疗方案以医师个体临床评估为准。本页信息仅供健康科普参考。